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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来源: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作者: 时间:2018-04-28 12:16
      为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游客在黔“食之放心”,推动全省旅游业井喷式增长,“五一”前夕,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真扎实做好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总体要求,全面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大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一是切实强化日常检查。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对旅游景区景点周边地区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供应网点、餐饮服务单位,尤其是旅游团餐供应点、食品摊贩、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等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组织拉网式排查,实现旅游景区景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督促引导旅游景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认真组织专项检查。以“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为重点业态,突出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主体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制落实,加强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生产小作坊集聚重点区域的监督管理,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主体资格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重点环节专项检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全程追踪,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三是精心组织监督抽检。以特色食品、节令食品和日常消费量较大的酒类、茶叶、饮料、大米、水果、蔬菜、水产品、肉制品、儿童食品、传统食品、食用油、面制品、火锅汤料等为重点品种,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确保抽检频次和覆盖率,严厉打击利用过期变质原料加工制作食品、“两超一非”等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全省旅游景区景点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节日期间旅游食品安全综合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是适时派驻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到旅游景区主要区域及酒店开展全程监督保障,对临时餐饮供应点实施24小时监督,严格审查和全程监督食品及原料的采购和储存、菜单、操作加工过程、餐饮具消毒、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和设备等,通过食品快速检测技术手段进行风险筛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在确保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确保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96%以上,其中,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

      三是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了解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对患有食品禁忌病的从业人员立即责令停止参与食品生产经营。

      四是对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问题回访,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再次发生,对于区域性突出问题,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全面规范经营行为,全力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切实强化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状况,掌握旅游区域分布和态势、旅游大型活动和节庆活动等信息,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通过信息监测、现场检查、问题核查、飞行检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查暗访等,强化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构建全省旅游市场食品安全立体风险防控体系。

      《通知》还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及时发布消费预警和食品违法信息,加大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查处力度,对“五一”等节日期间旅游景区重点区域进行全覆盖巡查,将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贵州旅游环境和谐稳定,让广大游客在黔食之放心、安全。
(责任编辑:都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