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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分公司失信影响总公司上市
来源:贵州日报
作者:
时间:2017-06-14 15:48
“叮叮叮………”,2017年1月17日下午,贵州省毕节市工商局诚信科办公室传来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工作人员小张拿起电话,电话里传来一阵焦急的声音:“喂!请问你是毕节市工商局吗?我有个情况反映一下……”
来电者告知自己是四川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金沙分公司工作人员王某,声称该分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成立之后因没有多少业务开展,也没有报送2015年度的年度报告。2016年7月被毕节市金沙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16年底,该分公司在申请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后办理了注销手续。现在四川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准备上市,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四川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总公司及各分公司信用状况,经相关部门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后,发现四川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金沙分公司虽已注销,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记录还在,该企业称:“既然该分公司已经注销,就应当将分公司失信记录一并删除,你们金沙县市场监管局是不是故意刁难我们,我们向你们反映情况,希望你们纠正金沙县市场监管局的错误,如果因为你们的原因造成我们总公司不能按期上市,后果你们负责。”
“王某同志,你好!请你不要挂电话,我先帮你查询一下。”经毕节市工商局诚信科工作人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后,毕节市工商局诚信科工作人员小张对企业来电者做了耐心解释说,这不是金沙市场监管局的人员故意刁难你们,而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企业一旦有失信行为,失信记录将伴随终身,工商部门无权随意删除企业的失信记录,也希望该企业在今后要引以为戒,做到守法诚信经营,及时履行公示义务,否则会影响企业信用状况,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影响。
王某又焦急地问:“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才尽可能不影响我们总公司上市呢?能不能请你们工商局为我们出具一个证明呢?证明我们分公司确实已办理注销手续。” “证明我们可以给你们开具,但我们出具的证明上也要注明你们分公司曾经产生的失信记录。为了企业正常经营,今后你们一定要避免出现这种情况。随着信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企业信用档案也会越来越完善,如违反法律法规或有失信行为,都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今后联合惩戒的力度将越来越大,惩戒范围也越来越广,希望你们对信息公示、信用建设等方面有一个更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一份年报,关乎机遇。”工商局工作人员小张耐心地向王某解释,并为王某出具了信用证明。 (责任编辑:都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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