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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兴农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
来源:贵州诚信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7-02-10 10:0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南环罚字【2016】7号
案件名称 瓮安县兴农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超标排放污染物、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
处罚依据 《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超过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处应缴纳排污费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不能计算的,处20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瓮安县兴农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522725000014811
税务登记号 62257818-1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远芳
处罚结果 对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对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处以罚款16万元
处罚生效期 2016/11/28
处罚截止期  
处罚机关 黔南州环保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责任编辑:admin)